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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23日星期二

孩子真的上天堂了嗎?(转载)

「病人自主」是指病人有權力決定接受或不接受
治療、或是接受哪一種治療。(攝影者:謝自富)
某日值夜班的晚上,突然接到一通電話,請求我到外科加護病房幫一位患者插管,患者是一位十七歲的男孩,因為騎摩托車車禍,腎臟破裂、休克,家屬想要留一口氣帶這個孩子回家。

早期介入 尚可治癒

我來到男孩的床邊時,他意識昏迷,帶著氧氣面罩,有心跳無血壓,典型的低血容性休克的表現症狀,我什麼藥物也沒打,輕易的將氣管內管放置好,患者一點反抗的能力都沒有,其實這時他已跟一具大體大同小異……

我非常詫異,以當今的醫療技術,腎臟破裂雖然是一個大手術,但是只要早期介入,夾住出血的血管、拿掉破裂的腎臟,手術成功的機率是非常高的,為何這個孩子並沒有接受手術,導致流血至死亡邊緣?我滿腦子問號!

外科醫師告訴我,病人是因為某個宗教信仰而拒絕輸血,醫師沒有辦法開刀,所以家屬跟醫師討論過後決定採取保守療法,希望出血的腎臟能形成血栓,壓迫出血的血管來達到止血的目的。這個方法對輕微的腎臟破裂可能有效,但是以目前的結果看來,這簡直就是個「登月」計畫……

堅不輸血 面對死亡

這個教派認為,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用自己血洗滌世人的罪,所以血一旦離開人體之後,便不能再輸回人體,若輸過血,死後便不能進入天堂……所以教徒一般在手術前都會註明「絕不輸血」,也因此增加手術的困難度,並考驗麻醉醫師的「功力」。

在英國,也曾經發生類似的案例,有一對夫婦生了三個早產兒,因為拒絕同意對小孩輸血,導致兩個孩子死亡,到第三個孩子需要輸血時,英國政府決定強制介入,理由是孩子是國家的資產,未成年的孩子面對重大的事件並無作決定的能力,何況只是個早產兒;且孩子成年後,並不一定會跟父母一樣有相同的信仰,所以父母無權幫孩子作不輸血的決定,因此政府強制這個孩子必須接受輸血,為這個孩子留下一個長大後再自主的機會。

楊曜臨醫師認為,他可以接受用盡全力後依然搶救失敗,但無法原諒不去嘗試。(攝影者:謝自富)
假如這種邏輯成立的話,那十七歲呢?十七歲也還只是個孩子啊!還只是個社會歷練不深,有點自己的想法,性格尚未定型,對人生的種種還充滿許多猶疑,不確定性與可塑性,他真的了解什麼是「信仰」、什麼是「死亡」嗎?他不該擁有無限可能的未來,然後努力的讓自己活著,還是死後真的有天堂,所以早早離開人世反而是一個幸福可以期待的選擇?亦或是他真的是個早熟的孩子,這些問題他都真的想過、了解了,他知道什麼是活著什麼是死亡,對這一切沒有不捨,他知道信仰的真意、也知道自己的決定終將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!還是,其實他只是很純粹的服從父母的權威,順從父母的決定?

我能做啥 兩面為難

我在他的床邊佇立良久,望著他因失血過多而如雪一般白皙的肌膚,無數的念頭與問號飛過腦海,我的疑惑並沒有獲得解答,我只能看著他的生命隨著時間流逝,一切都已不可逆,我已經來不及做些什麼了……到底我是該尊重這個孩子不輸血的「自主權」任其死亡,還是我應該冒著讓這個孩子「不能上天堂」的所有的責難,不顧一切的搶救他?

我心中充滿惋惜,困惑,難以言喻的複雜情緒……我自身並沒有深刻的信仰,所有諸多如貪生怕死、懦弱等的人性弱點都有,我深深佩服這個孩子對信仰的信心與面對死亡的勇氣,並相信他已經到了他的天堂……

【白袍省思】
凡事都有定期,天下萬物都有定時;生有時,死有時,栽種有時,收割所栽種的也有時,殺戮有時,醫治有時,拆毀有時,建造有時,世人一生勞苦,卻在其中受焠鍊。

我可以接受用盡全力後依然搶救失敗,但我無法原諒我不去嘗試,今天的我無作為,明天我又該如何說服自己?

醫學倫理的四大原則裡有一條是「病人自主」,意思是病人有權力決定接受或不接受治療、或是接受哪一種治療,因為大抵醫療行為都擁有潛在的風險,醫療人員的角色是分析利弊、給予建議,最終的選擇權仍在病人身上,醫師並無權力強制病人要不要接受治療,或是接受哪一種治療。

大多數的狀態下,我們奉行這樣的圭臬,唯有當病人不能自主時,我們會依照「利益原則」幫病人做對他最有利的決定……

(文:楊曜臨/花蓮慈院麻醉科醫師 本文摘自:《人醫心傳》114期2013年6月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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